新能源产业园二期食堂营运外包服务
招标公告
采购人******有限公司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新能源产业园二期食堂营运外包服务”项目已经被批准,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产业园二期食堂营运外包服务。
2、管理费:最低价1元起 。
3、物业费:本园区物业费收费标准8元/年/平方米,本项目减半收取,总面积2210平方米,每年收取物业费8840元。
4、项目概况:新能源产业园二期食堂内有包间3个,大厅可同时容纳500人就餐;后厨有完整全套的设备与餐具。日常厨余垃圾由运营单位每日自行处理,运营期间水、电、天然气等费用,由运营单位缴纳(水电缴费标准:用电服务费:1.1元/度、用水服务费:3.8元/吨)。
5、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服务周期:两年,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投标人公章)】;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招标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3.1请投标申请人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
14:30至17:30时(公休日、节假日正常)。
3.2 地点和方式:本项目采用微信报名(联系方式:****** (微信号同手机号),标书工本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3.3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09点00分,
投标地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4月 3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元(现金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果公布后退还,中标方保证金扣除代理费退还,履约保证金30000元,直接转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待项目结束后无息退还。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开发区串阳路一号
联系方式:陈礼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无锡路126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礼森 ,李玲玲
2025年3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