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抽水蓄能电站朝阳县贾黄线复建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49发布日期:2025-03-24
项目地址
朝阳县北沟门子乡
招标人名称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辽宁朝阳抽水蓄能电站朝阳县贾黄线复建工程
项目编号
************49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2547.99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辽宁朝阳抽水蓄能电站朝阳县贾黄线复建工程全长2.018公里,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7.0m。新建圆管涵95.50m/3 道,盖板涵53.23m/3道配套安装波形梁钢护栏、标志、标线、道口标注等安全设施。新建边沟、排水沟等排水工程4036m。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辽宁朝阳抽水蓄能电站朝阳县贾黄线复建工程
标段(包)编号
************49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辽宁朝阳抽水蓄能电站朝阳县贾黄线复建工程全长2.018公里,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7.0m。新建圆管涵68m/2道,盖板涵72.23m/4道配套安装波形梁钢护栏、标志、标线、道口标注等安全设施。新建边沟、排水沟等排水工程4036m。
投标保证金
16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4-24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0-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1651.651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3-24 09:00至2025-03-28 16: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15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开标时间
2025-04-15 09: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本项目采用远程直播开标,开标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评审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一、投标人其它资格要求
1.财务要求
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数据。
2.业绩要求
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类似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或以上等级。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1名,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及时撤离);
(2)项目总工1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及时撤离)。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index.js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投标人中标后,投入本项目各标段主要人员不可再投入本项目外的其他项目,项目部班组人员需驻场打卡,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投标资格。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利,已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予以退回。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四、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 异议、投诉处理
2.1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监督部门
朝阳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阎博
监督部门电话
******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9号
联系人
刘秀平
电话
******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152-3号
联系人
隋立栎
电话
0421-******
邮箱
******
公告源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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