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已由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批字【2022】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宣化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区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4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976.2万元,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5.24万元,计划监理服务期: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规范要求标准 。施工建设工期:约699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建设规模:本项目建成后,处理规模共为1180m°/d,出水水质满足《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本项目新建9处共14座化粪池(含附属工程),并铺设污水管网(含附属工程)64878.00米,其中收集管网干管23850.00米、收集管网支管33678.00米,管材均为 UPVC。另,洋河南镇张家房村铺设污水管网7350.00米,其中收集管网干管2800.00米、收集管网支管3550.00米、排水管网1000.00米。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宣化区,涉及多地,包括河子西乡大房子村、样台村、沙圪垯村、旧李宅村;贾家营镇元台子村;洋河南镇张家房村;李家堡乡周家窑村、关底村;顾家营镇顾家营村、大堡子村。
2.2 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内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2信誉要求:各投标人均须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关查询截******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的当日现场查询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4其他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投标单位,需进行企业河北CA注册。河北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及时注册导致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3-24 09:00:00:00至 2025-03-31 09: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4-1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网上解密开标。解密程序:投标人需在2025年4月1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在本时间段内未自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投标人,造成的后果须自行承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bggfwpt/)上发布。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招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监理大纲)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联系人:韩亭亭,电话:******有限公司,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互联网软件园一期B座7楼,联系人:吴丽霞,电话:0313-******,邮箱:******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服务中心)
电话:电话:0313-******;地址:宣化区钟楼大街132号院宣化区住建局
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宣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元)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张家口市宣化区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建设东街富海广场1102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韩亭亭 | 联系人: | 张颖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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