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临泽镇瓦港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一批超长期国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临泽镇瓦港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一批超长期国债)(项目名称)已由******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农村局关于2025年度扬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超长期国债)子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扬农〔202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临泽镇瓦港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一批超长期国债)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高邮市临泽镇瓦港村、合心村、洋汊村
2.1.2建设规模: 高标准农田0.65 万亩;其中T90渠道0.4公里,渡槽1座,新建中100cmx6m涵洞3座,新建中60cmx22m1座,新建ф60cmx6m过路涵18座:建设中40cmx4m涵洞6座:新建D40节制闸10座:新建D60节制闸20座。机耕路工程10.587公里。泵站共20座(250HW-5、300HW-5一体化泵站);19座桥梁、土地平整1794.28亩;
2.1.3预算价:******.00元
2.1.4工期要求: 21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日,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所有项目必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工)
2.1.5 其他: 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年度扬州市高邮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按开标时间顺序,同一个项目经理只能在本年度扬州市高邮市高标准农田项目中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有施工内容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措施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经理身份无承担的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不属于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3.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 在职职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3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3.3.3.1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3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800万元高标准农田项目/水利工程项目(承担农田水利项目或含有灌溉渠道/节水/桥、涵、闸、站、路等综合工程)等类似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甲方出具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3.4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须配备齐全,同时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3月21日至2025 年3月28日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4.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4月18日09时0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gyfzx)上发布。
8.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2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8.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8.4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址:高邮市临泽镇 |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新科路118号 |
邮编: | 邮编:225600 |
联系人:潘建波 | 联系人:叶豪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