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现就醴陵市2025-2026年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定点采购项
目(政府采购编号:醴财采计【2025】00039号)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2025-2026年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定点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醴财采计【2025】00039号
3、委托代理编号:SZHR-LL-2025-07
4、采购项目预算:0元, 按实结算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
第一阶段:■质量优先法 □价格优先法
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方式 □二次竞价方式 □顺序轮候方式
7、框架协议期限:二年,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 年限 |
采购项目预算 |
节能产品 |
|
1 |
醴陵市2025-2026年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定点采购项目 |
醴陵市2025-2026 年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定点采购 |
2年 |
无具体预算,按实结算 |
口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备省级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备案证明或资产评估资质;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或土地估价资质或省级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征集活动的供应商,请从2025年3月 24 日至2025年 3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http://******/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网上下载征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 湖南省公共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网址:******)。以上两个网站下载的征集文件不一致时,以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为准。通过网络下载的征集文件资料与备案的书面征集文件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征集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征集文件、征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湖南省公共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网址:******)上发布,供应商人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征集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临时开标区(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
2、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临时开标区(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七、公告期限:
1、本征集公告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上发布、 湖南省公共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网址:******)。公告期限从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征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征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征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征集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或征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征集文件之日或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其他内容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征集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龙琪
2、电话:0731-******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财政局
地 ******办事处江源路16号
联系人:龙琪
电 话:0731-******
******有限公司
地 址:醴陵市左权路前进街2号
联系人:陈俊君、王静利、叶秋香
邮 编:412200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