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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5236号】鲁山县公安局2025年监控维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基本情况</td></tr> <tr><td class="shsj2em">1、项目公告

【平公资采2025236号】鲁山县公安局2025年监控维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基本情况</td></tr> <tr><td class="shsj2em">1、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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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3-21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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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公安局2025年监控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鲁采招标-2025-24
******公安局2025年监控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544,500.00元
最高限价:******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号-1 ******公安局2025年监控维保项目 ****** ******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为保证我县雪亮工程正常运行,需要对现有道路监控及对应平台,以及看守所、拘留所、控申法制、交警在用的监控及平台设备(不包括在建设及在保期内设备)县局和交院内监控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项目地点:鲁山县;
5.3、资金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
5.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24日 至 2025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3.方式: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A
联系方式:******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地址:鲁山县花园路与鲁平大道交叉口东160米路北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319号易元国际B座1623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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