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拟就“宜都******有限公司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都化工园首开路建设项目交通信号系统(首开路与S254省道交叉口)工程专业分包
2、采购预算:人民币35.50万元
3、项目概况:首开路西起于规划化工园路(规划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30m), 往东止于发展大道(现状道路,红线宽30m),接滨湖路(现状道路,红线宽30m),途中与规划十六号路(支路,规划红线宽24m)相交,起止桩号为K0+000---K1+425.115,设计道路全长1425.115m,设计速度40Km/h,道路红线24m,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
4、采购内容:首开路与S254省道十字交叉路口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交通信号系统,主要施工内容包括:
(1)新建部分:悬臂式信号灯1套,单立柱右转信号灯2套,人行灯4套、一体化分道灯2套;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个方向及监控球机1台;指路标志牌及分道行驶指示标志牌各1套;路口地面标线;
(2)拆除及利旧安装:电子警察抓拍设备拆除及利旧安装调试;信号灯及人行灯拆除及利旧安装调试;指路牌标志牌拆除、版面更改及利旧安装;分道行驶指示标志牌拆除、版面更改及利旧安装;原路口设备拆除后的恢复;
(3)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成品及半成品的加工制作及出厂时的预处理,运输及现场保管及保护,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材料(设备)均不能低于松滋市交管部门现有相关设备的技术标准和接入标准,质量应符合国家与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行业规范(标准)、产品质量规范(标准)、交管部门验收要求(标准)以及设计图纸要求;
(4)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扬尘治理、施工噪音控制、临时设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语标示、施工围挡;场内二次及多次转运;施工期间路口的交通疏导和维护措施,与交管部门的协调;各项工作完工后,立即清理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措施,完工退场保洁清理;
(5)承包范围内涉及的施工质量检测所需试块、试件、样品的制作及养护、送检上下车搬运及运输、现场检测配合等全部检验检测工作;
(6)负责协调交管部门完成交安工程分部验收,确保交安设施正常接入交管平台,并移交交管部门;
(7)按照甲方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相关管理要求,负责质量保证资料收集、整理,负责工程技术基础性资料及基础性数据的收集、整理,并提供给项目部;
(8)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及保修;
(9)甲方下发的其他有效书面文件要求施工的其他工作内容。
未尽事项及具体做法和要求详见设计施工图。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以采购人通知的施工作业计划开工时间为准。
6、质量要求:验收达到国家与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设计图纸要求的合格标准,所有设备均不能低于松滋市交管部门现有相关设备的技术标准和接入标准,且一次性通过交管部门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7、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轻伤率控制在 3‰ 以内。
供应商应对工期、质量、安全要求在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中进行实质承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磋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
各供应商应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8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供应商(含分公司******有限公司(宜都陆城解放社区解放大厦四楼414室)报名,获取磋商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日16时00分。
******有限公司(宜都陆城解放社区解放大厦四楼409室);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4月1 日16时00分。
******有限公司(宜都陆城解放社区解放大厦四楼409室)
3、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供应商(含分公司)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公司证明),如报名的委托人与参与磋商的委托人不一致,须在委托书中明确委托事项,携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逾期未按要求送达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信息发布期限及媒体
******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zfxxgk/),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莹
联系电话:******
******服务中心2楼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苏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都陆城解放社区解放大厦四楼414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都化工园首开路建设项目交通信号系统(首开路与S254省道交叉口)工程专业分包
2、采购预算:人民币35.50万元
3、项目概况:首开路西起于规划化工园路(规划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30m), 往东止于发展大道(现状道路,红线宽30m),接滨湖路(现状道路,红线宽30m),途中与规划十六号路(支路,规划红线宽24m)相交,起止桩号为K0+000---K1+425.115,设计道路全长1425.115m,设计速度40Km/h,道路红线24m,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
4、采购内容:首开路与S254省道十字交叉路口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交通信号系统,主要施工内容包括:
(1)新建部分:悬臂式信号灯1套,单立柱右转信号灯2套,人行灯4套、一体化分道灯2套;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个方向及监控球机1台;指路标志牌及分道行驶指示标志牌各1套;路口地面标线;
(2)拆除及利旧安装:电子警察抓拍设备拆除及利旧安装调试;信号灯及人行灯拆除及利旧安装调试;指路牌标志牌拆除、版面更改及利旧安装;分道行驶指示标志牌拆除、版面更改及利旧安装;原路口设备拆除后的恢复;
(3)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成品及半成品的加工制作及出厂时的预处理,运输及现场保管及保护,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材料(设备)均不能低于松滋市交管部门现有相关设备的技术标准和接入标准,质量应符合国家与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行业规范(标准)、产品质量规范(标准)、交管部门验收要求(标准)以及设计图纸要求;
(4)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扬尘治理、施工噪音控制、临时设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语标示、施工围挡;场内二次及多次转运;施工期间路口的交通疏导和维护措施,与交管部门的协调;各项工作完工后,立即清理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措施,完工退场保洁清理;
(5)承包范围内涉及的施工质量检测所需试块、试件、样品的制作及养护、送检上下车搬运及运输、现场检测配合等全部检验检测工作;
(6)负责协调交管部门完成交安工程分部验收,确保交安设施正常接入交管平台,并移交交管部门;
(7)按照甲方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相关管理要求,负责质量保证资料收集、整理,负责工程技术基础性资料及基础性数据的收集、整理,并提供给项目部;
(8)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及保修;
(9)甲方下发的其他有效书面文件要求施工的其他工作内容。
未尽事项及具体做法和要求详见设计施工图。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以采购人通知的施工作业计划开工时间为准。
6、质量要求:验收达到国家与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设计图纸要求的合格标准,所有设备均不能低于松滋市交管部门现有相关设备的技术标准和接入标准,且一次性通过交管部门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7、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轻伤率控制在 3‰ 以内。
供应商应对工期、质量、安全要求在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中进行实质承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磋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
各供应商应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8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供应商(含分公司******有限公司(宜都陆城解放社区解放大厦四楼414室)报名,获取磋商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日16时00分。
******有限公司(宜都陆城解放社区解放大厦四楼409室);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4月1 日16时00分。
******有限公司(宜都陆城解放社区解放大厦四楼409室)
3、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供应商(含分公司)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公司证明),如报名的委托人与参与磋商的委托人不一致,须在委托书中明确委托事项,携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逾期未按要求送达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信息发布期限及媒体
******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zfxxgk/),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莹
联系电话:******
******服务中心2楼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苏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都陆城解放社区解放大厦四楼4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