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723]JLC[CS]******
二、项目名称:光泽县寨里镇土地开发项目(一期)设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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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3层-A区 | 724,000.00元 | 99.7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光泽县寨里镇土地开发项目(一期)设计):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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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设计服务 | 光泽县寨里镇土地开发项目(一期)设计 | 光泽县寨里镇土地开发项目(一期)设计,包含本项目实施方案报告、初步设计报告、项目概算书、工程设计图册等 | 依据《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6)、《 福建省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闽国土资综〔2014〕1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编制初步设计成果和概算成果,并配合审查、报县级有关部门批复。编制初步设计成果和概算成果时,应进行调查、勘测、研究,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应遵循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应有必要的设计方案比较和明确的结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天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 项 | 依据《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6)、《 福建省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闽国土资综〔2014〕1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编制初步设计成果和概算成果,并配合审查、报县级有关部门批复。编制初步设计成果和概算成果时,应进行调查、勘测、研究,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应遵循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应有必要的设计方案比较和明确的结论。 | 724,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沉邵雁心 |
评审专家: | 曾韬 、 邱小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100万元的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2002]服610号)中的标准计取。单个项目收费低于300************有限公司光泽支行营业部;账户:1398?0101?0400?1550?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光泽县寨里镇土地开发项目(一期)设计:1.08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寨里镇寨里街4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A
联系方式:******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国强
电话:******984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0日
相关附件:
******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