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涉案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4日
项目概况
新宁县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涉案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项目******有限公司(新宁县金石镇香山佳苑小区B7栋隔壁自建房上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04 月 04 日 09 时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新宁财采计(2025)000026
2、委托代理编号:湘智招字[2025]第0037号
3、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涉案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ü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
¨支持预付款,预付款比例:%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10、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单位 | 标的预算 (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新宁县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涉案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项目 | 新宁县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涉案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 1 | ******.00 | ******.00 | ¨ | ¨ |
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5年 3 月 17 日起至 2025年 3 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北京时间)持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到 ******有限公司(新宁县金石镇香山佳苑B7栋隔壁4楼)领取磋商文件。
2、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个人身份证;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01 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有限公司(新宁县金石镇香山佳苑B7栋隔壁4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五、开启
1、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 04 月0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新宁县金石镇香山佳苑B7栋隔壁4楼)。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解放北路58号
联 系 人:佘国辉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新宁县金石镇香山佳苑B7栋隔壁4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佘国辉
电 话:******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