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度交通设施零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晖 **********
报价起止时间:2025-03-18 17:13 - 2025-03-21 18:00
采购单位:******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交通设施零星采购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交通管理设备; 交通设施:详见《2025年度交通设施零星采购需求及详细技术要求》;反光锥筒(定制产品)、移动信号灯及电源套装为核心产品。;
次要参数要求:1批 380000.00 -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就本次招标项目为2025年度交通设施零星采购,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本项目按照控制单价的单价折扣率报价;
3、合同履行期限为1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需按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材料。
6、年度预算采购在38万内,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附件: 2025年度交通设施零星采购需求及详细技术要求.pdf
交通设施采购需求及详细技术要求价格审计表.pdf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送货备注: 供应商应需承诺在电子卖场竞价后接到采购人预中标通知3日内将反光锥筒(定制产品)、移动信号灯及电源套装这2种产品样品送给采购人检测检验,如逾期未送达,则视为无效响应;如样品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组织重新选择中标人或组织重新竞价,并对预中标人追究虚假应标责任。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条款 1、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2、合同金额:按照实际供货量,根据中标单价核算,总金额不得超过中标总金额。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接采购人通知三日内必须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4、竞价报价方式:按控制单价的折扣率报价,所报单价不能高于控制单价。 5、付款方式:每次付款金额按照验收合格的产品批次、数量进行计算,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6、验收 6.1、本项目采取随供随验,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单作为付款依据。 6.2、验收方式为到货验收。如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由双方共同抽样送市级及以上国家法定机构进行破坏性检测:检测结果低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相关标准,则视为该批产品不合格,中标人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按采购人要求重新组织生产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关 6.3、验收时检测费及检验消耗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量仲裁检验费用和检验消耗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7.1免费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合同项下所有产品提供壹年免费质保。 7.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产品发生故障,若有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免费维修。 7.3质保期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成交供应商派员到采购人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7.4 故障响应:货物发生故障后,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服务响应、4小时到达现场、6小时内排除故障。如不能及时解决问题要提供备机备件服务,直到原货物修复。 8、其他要求 8.1 知识产权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产品或产品的任何部分、软件产品不受任何关于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费用。 8.2培训要求 如采购人要求,供应商需免费为采保被培训人员能熟练掌握技术操作及常规保养知识。 8.3预算审计费用 本项目的预算审计费用由中标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