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滨海县 2025 年动物强制免疫疫苗耳标补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8X |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 | 90(均分制) | 1.68元 |
2 | ******有限公司 | ************XT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八区16号楼 | 76.36(均分制) | 1.68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滨海县 2025 年动物强制免疫疫苗耳标补助项目;包件三,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质量标准: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1年内按照甲方要求分批供货,完成供货及售后等服务。 本项目分别产生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一中标人原则上供应中标标的大于等于70%资金的货物,第二中标人原则上供应中标标的小于等于30%资金的货物。如果甲方发现第一(第二)中标人不能及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影响供货服务的,甲方有权调整第一、第二中标人供货数量,但调整后的第一中标人不少于30%,第二中标人不大于7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恩成、曹武、王鑫、王伟中、林祥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执行,打折后招标人约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代为支付服务费,包件三为人民币¥:14500元;投标人负责此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第一、第二中标人分别承担此费用的70%、3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滨海县畜牧兽医站
单位地址:盐城市滨海县阜东中路55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二楼G区2202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