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启东支行业务经营用房局部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
标段编号 | A************001001 | 标段名称 | 启东支行业务经营用房局部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启东支行业务经营用房局部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支行业务经营用房局部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该项目启东支行业务经营用房局部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522号。
2.1.2 建设规模:启东支行******消防等事宜,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总投资额:约460万元。
2.1.3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竣工日期:2025年8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消防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范围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 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 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 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 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须提供符合 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3.3.2近 2 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2 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近 1 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1 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5 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6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7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3.8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3.9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b.投标时,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22〕387号文修订)执行。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至 2025 年 4 月 7 日09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 2025 年 4 月 7 日 09 时 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 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 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 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 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4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 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 对 156 家企业 全省范围内限制市场准入,对 63 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 44 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市场准入,对 63 名从 业人员全省通报批评。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18号农行大楼 |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
联系人:吴女士 |
联系人:王宇、皇甫东、田利平 |
电话:0513-****** |
电话:****** |
2025 年 3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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