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庆市让胡路区塑料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庆市让胡路区塑料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富兴牧业小区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9日(15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