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渔业提质增效整区推进项目 (项目名称) 咸安区渔业提质增效整区推进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AZX-202503QT-******1
本项目 咸安区渔业提质增效整区推进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改革局关于咸安区渔业提质增效整区推进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4〕34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上级资金、专项债券和单位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农村局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本项目 咸安区渔业提质增效整区推进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辖区内;建设规模:咸安区渔业提质增效整区推进项目重点围绕淦河流域、汀泗河流域、横沟河流域的8万亩池塘开展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生态沟渠建设工程:对治理范围内10条现状沟渠进行生态化改造,总长约7km。包括沟渠清淤清杂28000㎡、岸坡整治28000㎡、生态护坡28000㎡,配置生态浮床、挺水植物种植、曝气池1000㎡、微生物净化池1000㎡、过滤坝生态池2000㎡等;2、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改造面积约160亩,包括池塘清淤清杂106000㎡、岸坡整治3400㎡、池塘引水管道2500m,改造道路12000m,新建灌溉闸阀、机房各4处;3、渔场示范基地鱼塘改造工程:改造面积约100亩,包括鱼塘清淤清杂66000㎡、岸坡整治2000㎡,池塘引水管道1000m,改造道路6000m,新建灌溉闸阀、机房各2处;4、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建设工程:建设三池两坝尾水处理系统3处,总建设面积600亩,其中沉淀池200亩,曝气池25亩,净化池195亩,生态沟渠180亩,布置过滤坝4座共90m;5、购置安装水质监控系统、环境调控系统、养殖水域环境监测系统等相关设备,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
2.2招标范围: 本标段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EPC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05月01日。合同估算价:32103.02万元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3.2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3.4其它:_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章附录一。 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年03月24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3月29日 00时00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 址: 咸安区车站路与双峰路交汇处咸安大酒店16楼 |
地 址: 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 |
邮 编: 437000 |
邮 编: 437000 |
联 系 人: 杨先生 |
联 系 人: 张先生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
网 址: / |
******银行: / |
******银行: 中行咸宁咸安支行 |
账 号: / |
账 号: ******5430 |
2025 年 3 月 23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咸安区渔业提质增效整区推进项目(项目名称)咸安区渔业提质增效整区推进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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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2.“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