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有限公司 |
地址:广德市桐?I大厦14楼 |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广德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11楼 |
|
项目名称 |
城西片区CX-03-13-1、CX-03-13-2******消防工程 |
项目编号 |
GDS-GC-GK-****** |
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20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漆桥镇双高路210号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玖佰零壹万叁仟玖佰壹拾柒元捌角伍分(******.85元) |
|
工期:3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分 |
|
项目负责人:张泉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苏************、苏建安B(201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1.南京江宁NO.2020G41******消防工程;2.******消防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68号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玖佰零壹万陆仟伍佰柒拾捌元陆角贰分(******.62元) |
|
工期:3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99分 |
|
项目负责人:邸徐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皖************、皖建安B(202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1.肥东新城吾悦华府B3******消防工程;2.玖悦商务中心项目(滨湖BH2019-07项目B******消防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中兴产业园二期47号楼303室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玖佰万零肆仟玖佰柒拾捌元伍角叁分(******.53元) |
|
工期:3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9.98分 |
|
项目负责人:闫庆方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豫************、豫建安B(202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1.******消防工程;2.******消防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有限公司,暂列金计税,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2.******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无签名日期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3.******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无签名日期,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4.******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无个人签名,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5.******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无使用有效期,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5年03月21日-2025年03月24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二、******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