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充电桩及其附属设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5JCSJCQCGJHBA015
二、项目名称
******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充电桩及其附属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 是否废标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
包1 | 否 | ******有限公司 |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19号1号综合楼4楼418号 | 75.100875 | 89.40 |
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 专家 |
包1 | 任慧萍,刘洁,席梅,方伟东,李鹏山,李鹏山(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为基础,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双方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
收费金额:1.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通过资格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64.59分,排名第三。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办事处
地 址:******街道宝林巷5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金川区上海路国芳万和城A7栋34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学雄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