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 浙越丽招(2025)3 号
******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丽水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丽国资〔2023〕3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择优选择******有限公司中介服务机构选择。******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招标内容及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和桂语兰庭南侧地块。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代理:包括工程设计、地质勘察、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营销及网上竞价等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完成的招标代理业务。
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根据业主需要配合完成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期限:按委托人要求的期限完成约定的招标代理及咨询服务内容。
注:第一中标候选人实施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实施桂语兰庭南侧地块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同时含有工程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或同类描述);
2.招标代理负责人必须具备熟悉招标代理业务,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且具有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中级);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具有住建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或2018年及以前取得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招标文件索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31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发售期满后不允许其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方式: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3)方式:线上获取;
1)投标人完成“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账号注册后,获取账号登录至“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从“我的项目”中找到需要领取文件的项目获取;
2)潜在投标人只有通过“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通过“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街道花园路805号
联系人:朱承琳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天宁街905号
联系人:洪亮
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