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宠物家具及办公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同意建设的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经济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通信地址:开发大道1号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中心裙楼
邮 箱: sqgxhp @163.com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万套宠物家具及办公家具项目 |
建设地点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80号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购置裁板锯、切割机、平锯床等设备,建设年产1000万套宠物家具及办公家具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木工粉尘、胶合废气(贴皮、拼板、封边、贴棉)、涂装废气(调漆、喷漆、晾干)、打磨粉尘、金加工粉尘(钢板下料、精加工)、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和危废仓库废气等。每个车间设置1套中央除尘系统,木工粉尘负压收集,经中央集尘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DA006、DA008)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整体换风收集,经水帘+多级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2、DA003、DA003、DA009、DA010)排放;木蜡油废气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白坯、底漆、打磨粉尘经湿式除尘柜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5、DA011)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通过整体换风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金加工粉尘由移动式滤筒除尘器处理,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抛丸粉尘由管道收集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胶合废气及上述未收集废气一并无组织排放。 打磨、涂装、木加工产生的颗粒物以及危废仓库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喷涂产生的VOCs(以TVOC计)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1标准限值;厂界TVOC无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2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马河。 3、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源为裁板锯、切割机、风机等,通过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废胶桶、废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污泥、水处理机浓水、废滤料、废滤布、喷枪清洗废液、空压机废液、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劳保用品、废油漆刷、含油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木材边角料、刨花、木屑、废木皮、废封边条、废海绵、皮革、废布头、金属边角料、金属屑、除尘灰、废布袋、废滤筒,收集后外售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危废仓库等重点防渗,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固废仓库等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
相关承诺 |
信用承诺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3月27日
******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宠物家具及办公家具项目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