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居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淮阳市民中心二楼北面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66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居智能化改造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周口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仪凤路006号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周口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仪凤路006号 建设性质:扩建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该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升级改造,总用地面积22716平方米。主要对现有1条木门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并新增1条定制家具生产线,预计新增定制家具生产能力2000套/a。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木门生产线2条,定制家具生产线3条,生产能力达到年产木门18000套、定制家具6000套。 |
河南超祥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废气:定制家具车间木加工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采取1套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木门车间木加工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采取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N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及《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家具制造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限值(10mg/m3、3.5kg/h); 木门车间压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家具制造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限值要求(20mg/m3、10kg/h)排放。封边工序采用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热熔胶,溶胶工段全密闭,产生的有机废气呈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废水,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淮阳区第一污水处理厂。 (3)固废: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一般固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和废胶桶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10m2),边角料和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外售,废胶桶由厂家回收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10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并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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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周口柯丰木业智能化改造项目-正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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