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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洞河永顺县三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信息

猛洞河永顺县三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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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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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猛洞河永顺县三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文心路1

邮编:416000

联系电话:******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猛洞河永顺县三期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湘西永顺县灵溪镇

建设单位

******服务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猛洞河三期治理工程位于灵溪镇境内,本次猛洞河永顺县三期治理工程从永顺电站起至马鞍山水库下游止(桩号K47+710~K74+550),河道干流治理长度26.84km,河道支流治理长度2.4km,河道综合治理总长度29.24km;河道左、右岸护岸措施总长21.01km,其中猛洞河干流16.81km,支流4.2km;新建下河踏步共43处,便民码头54处,重建排水沟6处,新建排水沟124处,新建排水涵管1处。治理河段基本位于马鞍山水库下游,河段形状弯曲,两岸多为台地,河道两旁多为农田和村镇,属乡村河道。本次猛洞河永顺县三期治理工程主要对猛洞河干流两岸村庄及农田进行防护,重点对已有坍塌岸坡进行加固处理,对上、下游河道沿线淘刷、崩岸等不稳岸坡进行整治;同时为保证水位平顺衔接,对汇入猛洞河的未衬砌的各支流口以上200m范围内进行护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设备噪声控制

1************居民的影响。针对施工过程中具有噪声突发、不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的施工活动,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加以缓解;

2******居民的噪声影响,除选用低噪声的机具外,对施工区域有保护目标的地方施工时间应进行合理安排,尽量不在夜间22:00至次日清晨6:00******居民;

3)施工单位选择低噪声作业方式,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车辆,所有进场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外排噪声指标参数须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禁止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入工区,从根本上降低声强;

4)施工过程中要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间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良好的运行工况,减低设备运行噪声;

5)对于施工机械噪声,首先应在施工布置时合理安排噪声较大的机械,尽量避开敏感区,必要时设置临时移动隔声屏;

6)施工单位对必须使用噪声污染严重的设备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动物繁殖和迁徙季节施工;

7******居住区等噪声敏感点附近进行施工时应禁止夜间施工,昼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施工设备的噪声分贝。

2、交通噪声控制

1)在离村镇较近的施工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措施,分别在距村镇100m的道路两侧设立警示牌,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不高于20km/h

2)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尽量减少鸣笛,以减小地区交通噪声;

3)加强道路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

4)在噪声敏感点附近进行工程施工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少出车频率,夜间禁止施工。

3、施工人员防护措施

1) 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产生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

2)为长时间接触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人员发放耳塞、耳机、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

3)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对人为活动噪声应有管理措施,要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低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围档底边应当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不得有泥浆外漏。 在工区面向敏感目标的方向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将施工工区与外环境隔离,减少施工废气对敏感目标的不利影响,采用瓦楞板材料。

2)根据现场调查,出入口道路应补充车辆冲洗设施和平台。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方可上路。同时车辆清洗平台周边应设置截水沟和排水沟导入沉淀池内。

3)施工现场内道路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裸露场地应当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

4)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每个施工段安排1名员工对施工场地和运输车辆行驶路面进行洒水和清扫。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原则上每天早(7:309:00)、晚(16:3019:00) 上下班高峰期以及中(12:0013:00)各洒水一次,当风速大于5级、夏季晴好的天气每隔2个小时洒水一次。

5)施工材料等临时堆放区,用苫布覆盖,防止粉尘污染大气环境。

6)运进或运出工地的土方、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采取封闭运输。项目建设或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

7)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清运,严禁高处抛洒。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线路和要求,清运到指定的场所处理。

8)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9)施工现场应设置不低于2.5m的封闭围挡,设置密闭式大门或活动式挡门;工程项目与主干道连接的路面采用混凝土进行了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10)严格执行《湘西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六个不开工和六个100%,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挡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到位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不签订《市容市貌卫生责任书》不开工。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100%、施工现场围挡率100%、工地路面硬化率100%、拆除工地(非爆破拆除)拆除与建筑垃圾装载湿式作业法100%、工程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100%

11)施工期******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12)建筑垃圾的防尘管理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和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13)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2施工交通道路扬尘

1)在施工道路区非雨日至少洒水3次,还应据天气情况酌情增加洒水次数,具体为:在高温燥热时间,施工人群密度较大区域要求一日内路面洒水46次,其余路面24次;气候温和时至少每日洒水2******居民区的道路和施工道路,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保持车辆出入的路面清洁、湿润,同时在车辆出入口竖立减速标牌,限制行车速度,减少行车时产生大量扬尘。

2)物料运输时应加强防护,适当加湿或盖上蓬布,避免漏撒。

3************居民区集中区域应减缓行驶车速。

4)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运输车辆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工作车辆及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区时冲洗轮胎,检查装车质量。

5)在大气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减速慢行、保持车辆轮胎的冲洗、增加非雨日洒水降尘次数。

3、机械废气

施工单位须选用施工的燃油机械,尾气排放达不到国家标准的不得进场施工,施工机械用油应选用无铅汽油、零号柴油等污染物含量少的优质燃料;施工过程中应对燃油机械、运输车辆所装的消烟除尘装置进行定期检测,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排气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超标的老、旧车辆,及时更新。在大气敏感点附近进行工程施工时应减少燃油设备的使用,并采取分散设置方式。

4小型拌合站粉尘

施工营地周边使用临时挡板进行围挡,地面进行硬化,因场地裸露风吹引起的扬尘?;使用炮雾机进行洒水抑尘,减少搅拌机搅拌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小型拌合站进行封闭式建设,安装除尘设施。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对拌合站周边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超标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

()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居民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不外排。

2施工废水

1设备冲洗废水

设备养护冲洗将产生一定量的冲洗废水,每次冲洗废水量较小,统一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在施工场地内各设置座3m3隔油池,所有含油污水收集后经隔油池处理再进入16.5m3沉淀池储存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隔油池中废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理转运处理。

2地面冲洗废水

拟建项目对地面冲洗将产生一定量的冲洗废水,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每次冲洗废水量较小,统一收集经沉淀(16.5m3)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基坑废水

由降水、渗水和施工用水等汇集的基坑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本项目拟在基坑中设若干串行集水坑,向集水坑中投加聚丙烯酰胺絮凝剂,让基坑废水静置沉淀2h后可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等,不外排,剩余污泥由抓斗机抓至自卸汽车运至弃渣场,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做好土石方平衡,开挖充分利用,减少土方取弃;

2)应做好固体废物的堆放、运输,临时堆放场应加塑料薄膜或草垫覆盖,周边设置节水沟,防治水土流失,场址尽可能远离水边;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临时收集点应远离水边;

4)在弃渣外运过程中,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运输车应按规定加盖苫布、蓬盖或其它防止洒落措施,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弃渣不散落;

5)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严禁乱抛乱丢,随地倾倒,在人员较集中的地方设置垃圾箱以收集生活垃圾。安排清洁工负责日常生活垃圾的清扫,并对其进行简单的分类筛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可由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进行无害化理。施工区垃圾桶需经常喷洒灭害灵等药水,防止苍蝇等传染媒介孽生,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和施工人员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6)本工程施工期建筑垃圾由专门建筑垃圾回收单位处置,不外排。

二、运营期

无污染产生

公共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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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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