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局下摄司派出所提质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3-20
******公安局下摄司派出所提质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公安局下摄司派出所提质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公安局下摄司派出所提质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潭发改审〔2024〕30号文件,项目编码:2408-430300-04-01-456627,建设单位为******公安局,项目总投资为约552.49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市财政统筹安排,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公安局下摄司派出所提质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岳塘区下摄司街229号,下摄司派出所;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总用地面积约1540㎡(折合2.31亩),本次提质总建筑面积2294.57㎡。其中:1号楼提质建筑面积1830.49㎡,2号楼一、二层提质建筑面积464.08㎡。本项目对下摄司派出所既******消防工程,以及大门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化提质不改变房屋用途、不改变使用单位、不改变结构。
1.3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即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为招标人下达开工令后18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①设计范围:完成施工图设计及负责施工期间现场施工技术指导(含驻现场服务),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所有施工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规定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②施工范围:施工设计图纸所包含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为准。
1.5 质量要求:
1.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1.5.2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1.6保修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
2.10.1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10.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10.3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合格制。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25年3月21日起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申请人应当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800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5.3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31日9时00分。******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应派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建设局,电话0731—******。
9.其它
9.1资格预审审查完成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投标人参与投标,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技术支持QQ:******29。
9.2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9.3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安局;
地 址:湘潭经济开发区吉利东路16号;
联 系 人:丰宏;
电 话:0731-******;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联 系 人:胡光祥(项目负责人)、段海燕、贺东红;
电 话: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