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0日 一、竞价条件
本项目 荔园路通往荔林水乡广场开口改造项目(PTXECG******02) 已由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现公开邀请 ******有限公司 参加工程 竞价 活动。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 )获取竞价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竞价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建设地点: 莆田市内 工程建设规模: 约20万元 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程预算价: 194452.00 (元) 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 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荔园路通往荔林水乡广场开口改造项目.doc 附件.zip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4)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项目);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本项目拟派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 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竞价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注:竞价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3)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当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8813/gaia/infoPublic/index.html#/projects)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四、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成为平台用户。在进行注册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平台管理办法及电子交易规则。 2、注册完成后,供应商应当通过NFC介质登录系统后台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检查采购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3、采购人
不接受 书面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提交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报价响应以网上递交的报价响应文件为准。评审小组只对电子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五、评标办法:
最低价法 六、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1、保证金形式: a.本项目的保证金由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代收代返,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项目保证金,并将项目保证金凭证上传至平台
(转账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或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平台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平台不承担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保证金金额: a.有预算项目保证金金额按最高预算价的1%缴纳(保证金金额:
1945.0元);b.无预算项目按照固定金额1000元/宗缴纳(具体金额根据系统自动计算为准)。
3、保证金退还时间: a.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b.在合同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中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3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竞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竞价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 ******街道荔园西路2529号 联系人: 小杨 联系电话: ****** 3、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媒介: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网址: ******/ 咨询电话: 400-151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