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局:
《关于漳州宾馆项目用地划拨补办出让方案的请示》(漳芗自然资〔2025〕18号)收悉。经区政府2025年第5-1次常务******有限公司,核定补缴土地出让金19100.51万元,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2042年12月10日止。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用地单位在土地使用期间,应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漳州宾馆项目用地划拨补办出让方案的请示》(漳芗自然资〔2025〕18号)收悉。经区政府2025年第5-1次常务******有限公司,核定补缴土地出让金19100.51万元,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2042年12月10日止。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用地单位在土地使用期间,应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