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 通讯地址:大庆市大同生态环境局 邮 编:1635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庆市福满园罐车蒸洗项目 |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老山头乡老山头村后乔家围子屯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2条清洗线,年清洗原油罐车500辆,项目仅清洗原油罐车,不清洗其他化学品车辆。建设1座锅炉房,锅炉房内新建1台2.5t/h生物质蒸汽锅炉,锅炉燃料为生物质成型颗粒。厂区设置2座地下废液储池,尺寸均为12m×5m×1m(地下1m),总容积120m3,用于暂存原油罐车清洗废液,清洗废液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管道长度约10m。 |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扬尘及车辆尾气。①定期洒水清扫;②车辆堆料使用苫布遮盖;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④运输车辆禁止超载。运行期主要产生的废气为锅炉烟气、罐车清洗废气、危废贮存库废气、灰渣扬尘等,污染因子包括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锅炉烟气通过低氮燃烧+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烟囱(DA001)高空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颗粒物5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林格曼黑度≤1、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限值要求。罐车清洗废气、危废贮存库废气统一收集后经过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120mg/m3)。灰渣扬尘由灰渣库密闭存放、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避免扬尘产生。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喷洒******有限公司定期拉运至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行期生产废水******有限公司定期拉运至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车辆降低车速,减少鸣笛。运行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及风机,尽量使用低噪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设备对外环境的影响。执行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治理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废物统一存放,及时清运到政府指定场所处置。生活垃圾采取定点堆放,即产即清,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行期主要产生生活垃圾、锅炉炉渣、旋风+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和清洗废液。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锅炉炉渣、旋风+布袋除尘器收尘暂存于灰渣仓内,定期外运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存放。废布袋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后运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清洗废液经封闭管道排至地下密闭废液储池内,废活性炭、废UV灯管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与有资质的三方签订书面协议,定期拉运处理,不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