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经过履行村申报、乡(镇)审核、部门论证、县审定的程序,已完成此次项目库调整工作。现将调整后的大同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公示,具体见《大同区2018年-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基本情况备案表》。本项目库面向全社会公示,长期有效。
附件:大同区2018年-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基本情况备案表
监督举报电话:12317,******921。
联系人:康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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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大同区政府楼25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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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