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学校食堂管理水平,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拟对食堂管理服务进行采购,就餐规模约4200人,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及行业相关标准;
2.5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三、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本************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25年3月14日
******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成交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终磋商报价:实际消费总额的29.98% 履约保证金:510000.00元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及行业相关标准;
得分:91.50
******有限公司
*终磋商报价:实际消费总额的30% 履约保证金:500000.00元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及行业相关标准;
得分: 73.56
******有限公司
*终磋商报价:实际消费总额的29.98 % 履约保证金:500000.00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及行业相关标准
得分:71.40
******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中学
联系人:冀老师
电话:******
地址:襄城县库庄镇
******有限公司
联 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5-************05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凌云路交叉口西云顶灯饰城南门东一排50米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5年3月14日
******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学校食堂管理水平,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拟对食堂管理服务进行采购,就餐规模约4200人,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及行业相关标准;
2.5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三、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本************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25年3月14日
******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成交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终磋商报价:实际消费总额的29.98% 履约保证金:510000.00元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及行业相关标准;
得分:91.50
******有限公司
*终磋商报价:实际消费总额的30% 履约保证金:500000.00元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及行业相关标准;
得分: 73.56
******有限公司
*终磋商报价:实际消费总额的29.98 % 履约保证金:500000.00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及行业相关标准
得分:71.40
******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中学
联系人:冀老师
电话:******
地址:襄城县库庄镇
******有限公司
联 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5-************05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凌云路交叉口西云顶灯饰城南门东一排50米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