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 月31 日-2025年4月4 日(五个工作日,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0—******
******街道新华北路033号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
邮 编:654600
2025年3月24日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0—******
******街道新华北路033号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
邮 编:654600
2025年3月24日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项目名称 | 巧家县林下仿野生食用菌5000亩种植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马树镇团山 |
建设单位 | 巧家县林业和草原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马树镇团山。性质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020-530622-05-01-034399。占地面积19335.15㎡,建筑面积为6761.36㎡,拟建1条食用菌基质生产线,设计产能为4.48万t/a,并配套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菌种产能为300万袋;设置商品菌初加工厂1栋、菌种培育场1座,基质加工厂1栋,项目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515万元,其中估算环保投资79.808万元,占总投资的2.2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水环境: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二)大气环境:主要为施工期扬尘、运营期为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烘干废气、食堂油烟及运输过程中产生汽车尾气; (三)声环境:主要包括机械噪声、运输车辆的噪声; (四)固废:生活垃圾、废弃机油等;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一是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制,厂区按照要求建设雨、污分流管网(沟),雨水排出项目区,就近汇入周边沟渠;二是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再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进行综合利用;三是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是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器除尘后,再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经35m排气筒(da001)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排放,并配套设置相应排气筒标识标牌、采样孔、采样平台;二是食用菌基质上料、混合、筛分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满足《烟囱工程技术标准》(gb/t 50051-2021)要求,并配套设置相应排气筒标识标牌、采样孔、采样平台;三是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油烟管道”收集后通过屋顶排放口排放;四是道路运输扬尘采取封闭运输方式,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跑、冒、滴、漏,同时按照规定路线运输,避免脏车上路。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一是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居民作息产生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一是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送厂区垃圾收集点,按相关部门要求规范处置;二是食堂泔水经泔水桶收集后,定期运往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点暂存处置;三是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置,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间暂存,再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五)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有更新应执行新标准。 (六)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 (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自行完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九)巧家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现场进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