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发改政务审〔2025〕11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组成审查专家组,对许昌铁矿110kV变电站第二路电源接入工程项目申请报******有限公司对修订后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了评审报告。根据专家组意见、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许昌铁矿用电需求,增加两回电源线路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同意建设许昌铁矿110kV变电站第二路电源接入工程项目。
******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许昌市建安区桂村乡、苏桥镇,长葛市石固镇、和尚桥镇。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许昌铁矿110kV变电站本期出线1回至220kV灌台变,新建线路折单总长度10.9千米,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度10.5千米、电缆线路长度0.4千米。主要涉及220kV灌台变、110kV许昌铁矿变。220kV灌台变本期工程需扩建一个110k************有限公司自行建设。本项目不涉及征用土地。
五、本次核准的项******银行贷款。
******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建设资金。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见附件。
******有限公司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积极采用大截面导线等方案和设备,确保各项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对生态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应在本核准文件发布之日起2年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