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有限公司对松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杨梅溪水厂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概况
松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杨梅溪水厂地块位于松溪县溪东乡周墩村,调查地块包含地块1和地块2,地块1中心坐标:E118.739255°,N27.******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调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682m2(其中地块1面积1209m2,地块2面积1473m2),土地用途规划为公用设施用地。该地块原为周墩村集体用地,历史以来以园地、林地为主。
二、报告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表明松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杨梅溪水厂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未受到污染,环境状况可接受,该地块的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该地块可作为公用设施用地使用。
三、委托单位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立军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