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国际竞技体育训练基地(一期)项目(设计)补充通知三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中国武夷国际竞技体育训练基地(一期)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001)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招标类型、招标范围和内容现更正为:
2.5.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6.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调整招标范围)。
2.6.2.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武夷国际竞技体育训练基地(一期)项目(设计)项目红线范围内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用******消防工程、智能化、人防工程、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基坑支护、给水排水、各类关于本项目的所有综合管线、园林绿化、夜景工程等专业工程。
(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同步更改)
二、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设计周期现更正为:
设计周期:初步设计:25日历日;施工图设计:35日历天,如招标人要求分阶段设计,具体设计周期以设计任务书为准,各阶段设计周期均不高于35日历日。(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同步更改)
三、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设计费现更正为: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暂按工程费用限额28465.7万元(其中改造部分建安投资5649.9万元、新建部分建安投资22815.8万元)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302.3552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改造部分:130.4629万元,新建部分:349.4661万元,浮动幅度值:-37%;
(2)基本设计收费:改造部分:237.2052万元,新建部分:635.3929万元,其他设计收费:0元;
(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改造部分:182.4655万元,新建部分:635.3929万元,专业调整系数:改造部分:1.0,新建部分: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改造部分:1.0,新建部分:1.0,附加调整系数:改造部分:1.3,新建部分:1.0。
设计费计算办法:
根据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收费标准下浮37%计取)暂定价为人民币302.3552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改造部分设计费:
(1)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63.9+(249.6-163.9)÷ (8000-5000)×(5649.9-5000)=182.4655万元
(2)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82.4655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3)=237.2052万元;
(3)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237.2052万元)+其他设计收费(0元)]×(施工图阶段占比55%)=130.4629万元;
(4)工程设计收费=设计收费基准价(130.4629万元)×(1-37%)=82.1916万元。
新建部分设计费: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566.8+(1054-566.8)÷(40000-20000)×(22815.8-20000)=635.3929万元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635.3929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635.3929万元;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635.3929万元)+其他设计收费(0元)]×(施工图阶段占比55%)=349.4661万元;
工程设计收费=设计收费基准价(349.4661万元)×(1-37%)=220.1636万元。
改造部分及新建部分设计费:82.1916万元+220.1636万元=302.3552万元
最终设计费实际结算时以经有权审核单位或第三方审核单位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不含暂列金)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浮动幅度值、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调整设计收费,无其他设计费。若结算价高于中标价,则按中标价结算,若结算价低于中标价的按实际进行结算。
另本项目后续实施情况可能发生变动,若招标人后期招标服务内容发生变动,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后续实施情况,无条件配合。如招标人后续实施情况仅要求本项目设计完成至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并终止合同,则初步设计费参照上述计算办法,计算基数按经评审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建安费为基数,并将“施工图阶段占比55%”更改为“初步设计阶段占比30%”后计算初步设计费,则初步设计费暂定价为人民币164.9211万元。
(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同步更改)
四、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定金、进度款支付现更正为:
1、设计费支付条件和金额:
(1)中标人完成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经施工图审查合格(或经评审确认),中标人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资料和设计费申请支付材料后14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招标控制价文件经有权部门审核后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70%(按整体项目审核后预算价(不含暂列金)合计数为基数调整计算);如招标人要求分阶段设计,则采用分阶段支付设计费,支付周期、比例要求参照上述内容执行(按中标人已完成的设计部分审核后预算价(不含暂列金)作为基数调整计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合格的设计档案资料后14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提出申请,招标人付清余款。
2、以上******银行承兑汇票,每笔进度款支付时,中标人应提出申请并提供等额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于14个工作日内支付。
如招标人后续实施情况仅要求本项目设计完成至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并终止合同,初步设计费按以下方法支付:
(1)初步设计文件按期完成送至发包人处,经评审通过后支付至相应设计费的70%;
(2)施工图经有权部门审核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相应设计费100%(最终初步设计费按照评审后概算中建安费为基数进行调整);
******银行承兑汇票,每笔进度款支付时,设计人应提出申请并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于14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以含税价格为准,税费及不含税价做相应调整。
(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同步更改)
五、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7.3条,更正为:初步设计文件:自通过评审之日起7日历天内一次性提交完整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文件10套,并提交上述设计文件CAD及PDF文件各 1套。
施工图设计文件:自通过审图机构审查之日起 10 日历天内一次性提交完整的通过图审机构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 10 套,并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CAD及PDF文件各 1套。
除以上设计文件数量,建设单位如需额外增加设计文件数量,不另外付费,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及时提供。
(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同步更改)
六、合同专用条款第18条 其他3.7 更正为:中标人需执行限额设计,且需按招标人要求积极配合本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审核工作,如出现初步设计概算超出估算或施工图预算金额超过经评审概算文件,中标人需对设计成果无偿进行设计优化直至满足招标人需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费用索赔。(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同步更改)
七、合同专用条款第18条 删除其他3.4 条内容。(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同步更改)
八、合同专用条款第18条 其他3.9 更正为:本项目设计阶段,具体设计任务及设计周期以招标人下发的设计任务书为准,若因招标人减少设计内容,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因此增补因设计量减少而造成的所有损失,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同步更改)
九、由于本项目技术文件评审为暗标评审,投标人上传技术文件时无需制作封面,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十、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 08:30,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04月07日08: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7日上午08:30分。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001)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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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