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项目竣工公示如下:
******学校项目
******中学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区)经九路以东,清宁路以北,地理坐标:东经87°39′14.05″,北纬43°55′20.79″
******学校,建设占地面积81721m2,建筑主体52431.0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186.62m2,地下建筑面积4244.42m2(含人防),结构形式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包括综合教学楼21462.30m2,综合服务楼11422.2m2,学生宿舍
15603.68m2,接待室、大门、看台及配套用房793.52m2,人防3149.34m2及配套基础设施。绿化面积29461.93m2,锅炉3台及配套设备,其中电采暖热水锅炉2台,额定热功率2791kw/h,生活热水燃气锅炉1台,额定热功率3500kw/h。
******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7月1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乌环评审(2019)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