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医院建设项目(一期)环保设施调试公示起止时间公示如下:
******医院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浏阳市金阳新城经八路以东、长兴路以西、金城大道以北围合地块
******卫生院
环保设施调试时间:2024年10月1日---2024年12月1日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