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宜昌市远安县沮阳路15号七彩苑1楼1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 月2 日09 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jzb-2025-030(g)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远安县栖凤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供电项目配电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9.6626万元
6、最高限价:59.6626万元
7、采购需求:远安县栖凤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供电项目配电工程所有工程清单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必************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具备建设行******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6.3供应商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①如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且从业年龄需符合相关规定。②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③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2025年3月以前任一月的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④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⑤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⑥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 月24 日至2025年3 月28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宜昌市远安县沮阳路15号七彩苑1楼107)
3、方式:报名时需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有限公司(宜昌市远安县沮阳路15号七彩苑1楼107)。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4 月2 日9 点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4 月2 日9 点30 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4 月2 日9 点30 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振兴路5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远安县沮阳路15号七彩苑1楼10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时峰
电话:******
******有限公司(宜昌市远安县沮阳路15号七彩苑1楼1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 月2 日09 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jzb-2025-030(g)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远安县栖凤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供电项目配电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9.6626万元
6、最高限价:59.6626万元
7、采购需求:远安县栖凤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供电项目配电工程所有工程清单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必************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具备建设行******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6.3供应商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①如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且从业年龄需符合相关规定。②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③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2025年3月以前任一月的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④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⑤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⑥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 月24 日至2025年3 月28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宜昌市远安县沮阳路15号七彩苑1楼107)
3、方式:报名时需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有限公司(宜昌市远安县沮阳路15号七彩苑1楼107)。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4 月2 日9 点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4 月2 日9 点30 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4 月2 日9 点30 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振兴路5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远安县沮阳路15号七彩苑1楼10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时峰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