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枣阳市太平镇“擦亮小城镇”建设工程(法制广场及周边道路硬化铺装、绿化、风貌提升建设项目)澄清通知如下:
1.竞争性磋商公告中“6.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拥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 资料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以上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上述人员 2024 年 8 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及社保完税证明)。”更正为“6.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拥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 资料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以上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上述人员 2024 年 8 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及社保完税证明)。”
2.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本次答疑澄清通知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或答疑澄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为准。
招标人:枣阳市太平******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3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