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百乾莆招字003号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三家投标人进行招标,招标人将对被邀请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1.工程说明
******街道坊巷 199 号的一宗宾馆房地产拆除项目
******街道坊巷 199号范围内拟拆除建筑物
1.3工程规模:拆除范围含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及配套设施;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公共配套设施以及家电、家具等动产,也不包括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总建筑面积 9060.75 平方米,建筑结构为砖混、钢混和砼结构。
1.4项目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拆除指令次日起45日历天内进行拆除并将拆除后垃圾清运完毕。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支付罚款人民币5000元,超过三日没收履约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并中止合同,并无条件撤离拆除范围。
1.5施工安全要求:中标单位应对所属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等。中标人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应严格进行安全管理,房屋拆除应由中标人组织相应施工资质的本企业班组实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大型拆除机械等设备施工完成拆除工期,投标人对本合同实施期间所有安全负全责(包括房屋拆除、残渣回收、清理、运输等及其他相关人员、车辆、机械等所有过程)并承担事故引起的所有费用等。
1.******街道坊巷 199 号的一宗宾馆房地产拆除项目【含房屋及配套设施】(详见示意图),拆除范围含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及配套设施;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公共配套设施以及家电、家具等动产,也不包括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总建筑面积 9060.75 平方米,建筑结构为砖混、钢混和砼结构。拆除后垃圾清运完整,残渣堆放地点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有意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 03月21日至2025年 04月2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莆田市城厢区荔城******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三信城市家园6号楼1103室)获取招标文件。b.线上获取:致电联系代理单位通过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
3.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数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评标办法:经评审最高价确定中标人。
5.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肆仟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纳。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 2日09 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三信城市家园6号楼1103室开标室。
b)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确认
被邀请单位收到邀请后,将确认参加此次投标的“确认函”(格式见附件)于2025年 4月 1日18:******。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竞价采购活动。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电话:蔡先生
联系人:0594-******。
******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三信城市家园6号楼1103室
电话:******;
联系人:林女士。
附件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三家投标人进行招标,招标人将对被邀请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1.工程说明
******街道坊巷 199 号的一宗宾馆房地产拆除项目
******街道坊巷 199号范围内拟拆除建筑物
1.3工程规模:拆除范围含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及配套设施;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公共配套设施以及家电、家具等动产,也不包括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总建筑面积 9060.75 平方米,建筑结构为砖混、钢混和砼结构。
1.4项目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拆除指令次日起45日历天内进行拆除并将拆除后垃圾清运完毕。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支付罚款人民币5000元,超过三日没收履约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并中止合同,并无条件撤离拆除范围。
1.5施工安全要求:中标单位应对所属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等。中标人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应严格进行安全管理,房屋拆除应由中标人组织相应施工资质的本企业班组实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大型拆除机械等设备施工完成拆除工期,投标人对本合同实施期间所有安全负全责(包括房屋拆除、残渣回收、清理、运输等及其他相关人员、车辆、机械等所有过程)并承担事故引起的所有费用等。
1.******街道坊巷 199 号的一宗宾馆房地产拆除项目【含房屋及配套设施】(详见示意图),拆除范围含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及配套设施;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公共配套设施以及家电、家具等动产,也不包括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总建筑面积 9060.75 平方米,建筑结构为砖混、钢混和砼结构。拆除后垃圾清运完整,残渣堆放地点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有意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 03月21日至2025年 04月2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莆田市城厢区荔城******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三信城市家园6号楼1103室)获取招标文件。b.线上获取:致电联系代理单位通过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
3.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数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评标办法:经评审最高价确定中标人。
5.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肆仟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纳。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 2日09 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三信城市家园6号楼1103室开标室。
b)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确认
被邀请单位收到邀请后,将确认参加此次投标的“确认函”(格式见附件)于2025年 4月 1日18:******。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竞价采购活动。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电话:蔡先生
联系人:0594-******。
******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三信城市家园6号楼1103室
电话:******;
联系人:林女士。
附件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