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对自贡市原源粮油连锁公司不良债权处置公告
******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拥有自贡市原源粮油连锁公司不良债权,拟依法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权情况:
截止2025年2月28日,债权本金合计5,091,135.00元,相应的利息、罚息、费用等以借款合同、借据、生效判决确认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债务人 | 资产 类型 | 债权本金(元) | 担保 方式 | 担保措施 | |
1 | 自贡市原源粮油连锁公司 | 债权 资产 | 5,091,135.00 | 保证 | 保证人:自贡市原源粮油贸易发展公司 | |
| 合计 |
| 5,091,135.00 |
|
企业情况:
企业名称:自贡市原源粮油连锁公司
企业所在地:自流井区自由路7组37号
债权本金:5,091,135.00元
贷款方式:保证
自贡市原源粮油连锁公司成立于1990年3月9日,法定代表人:刘海英,******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登记注册成立,企业类型为有全民所有制;工商注册号为******00070,注册地址为自流井区自由路7组37号,注册及资本3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粮油。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担保情况:
保证人:自贡市原源粮油贸易发展公司
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务追偿、债务重组、债务减免等多种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不得参与竞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的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且不涉及涉黑、涉恶及洗钱行为。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20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周先生/杨女士
联系电话:028-******/85179188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升桥东路1号长城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61004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佘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