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永嘉县桥头镇行云激光加工厂
项目名称:永嘉县桥头镇行云激光加工厂迁扩建项目
******有限公司内)
建设项目概况:永嘉县桥头镇行云激光加工厂是一家专业从事树脂钮扣生产******有限公司已建厂房B2幢1F原租赁车间无法满足现状生产需要,拟将生产车间搬迁至B2幢4F。租赁建筑面积为755平方米,购置激光切割机、光纤打标机、小型切割机等生产设备,迁扩建后预计达到年产50吨树脂钮扣的生产规模。
公众参与情况:2025年3月18日在中国永嘉公务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栏刊登了关于受理《永嘉县桥头镇行云激光加工厂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附件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审批服务科。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