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促进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的通知》(湘教通〔2023〕43号)以及《关于印发<北塔区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年度办学情况检查及考核评比工作方案>的通知》(邵北教通〔2024〕2号)的有******教育局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定结果
(******学校(6个)
1.邵阳市北塔区唐朝尚明学堂
2.******有限公司
3.******有限公司
4.******有限公司
5.******有限公司
6.******有限公司
(二)合格学校(17个)
1.******学校
2.邵阳市北塔区艺添九九******有限公司
3.邵阳北塔区五颗树******有限公司
4.邵阳市******有限公司
5.邵阳市北塔区尚武搏击俱乐部
6.******有限公司
7.******有限公司
8.******有限公司
9..邵阳市北塔区同云梅山武学******有限公司
10.******有限公司
11.******有限公司
12.******有限公司
13.邵阳市******有限公司
14.邵阳市******有限公司
15.邵阳市北塔区******有限公司
16.邵阳市北塔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三)暂缓合格学校(1个)
1.邵阳市北塔区星承舞蹈培训******有限公司
(四)不合格学校(1个)
1.******学校有限公司
******学校(3个)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二、相关处理决定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的通知》(湘教通〔2023〕43号)的相关规定,处理决定如下:
1.对于年检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机构,在其《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上加盖年检印章,并要求机构对照评估标准,认真查找不足,持续提升办学水平。
******教育局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暂不记录年检结论。整改期满后,整改到位的,重新评定年检结论;整改仍不到位、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给予年检“不合格”结论。
3.对于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的机构,责令其在整改期间暂停办学。如下一年度年检仍为“不合格”,视为自动终止办学,原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并不再换发新证。
******教育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