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8月14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16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大庆市大同生态环境局 邮 编:16351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医院项目 |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春街46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4.8.14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医院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