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园所食堂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师幼******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大庆市“校园餐”管理制度》和相关要求,经园所研究决定,现对我园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实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各生产厂商、经销商、代理商前来洽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项目一:米、面、粮油等;
项目二:鲜猪肉、鸡肉、蛋类等;
项目三:蔬菜、水果、奶类等;
项目四:各类调味品、干杂等;
项目五:食堂用具、清洁用品等;
二、供货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7月15日。
三、食材质量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2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21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
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GB/T1354-2018标准。
2.豆油油必须符合 GB/T1536-2021 标准。
3.猪肉、鸡肉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调味品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5.蔬菜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无公害蔬菜。
四、供货商的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1份;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银行开户许可证1份;
4.供货商提供食材报价表(2025年1季度)
五、评审内容
1.资质条件:评标小组根据园所公告的要求对供货商的资质条件进行评审,不符合园所招标要求的评审资格自动解除。
2.供货商报价:根据市场调研的价格,供货商价格只能等于或低于市场零售价格。如出现两个以上(含两个)供货商的报价相同,那么这两个以上(含两个)供货商人实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供货价,供货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3.综合评审:评标小组对供货商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4.所供食材必须保质保量。若有质量问题,退货或终止合同,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供货商承担。
5.供货商不得随意调价,如市场价格有所波动,供货商可以根据适当情况微调,且必须保证供货价低于市场价。
六、结算方式
园所食堂按月结算,每月管理员与供货商核对无误后,待下月餐费平台返款到食堂账户后,予以结算。
七、注意事项
参审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审资格。
八、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4日﹣2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办公室。
园所咨询及联系电话:******,联系人:田老师
大庆市大同区幼儿园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