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月9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3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9-******
通讯地址:大庆市大同生态环境局
邮 编:16351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有限责任公司烘干工段改造项目 |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林源镇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5.1.9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