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章和******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苏州市平江沧浪金阊三区农村村民住房预拆迁和预安置实施细则》(苏府〔2******人民政府于2015年9月16日印发了《苏州市姑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人民政府于2023年作出了关于废止《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苏府〔2002〕103号)的决定,彻底废止了拆迁许可政策。姑苏区征收搬迁现状中已无“预拆迁”和“预安置”,因此废止《关于苏州市平江沧浪金阊三区农村村民住房预拆迁和预安置实施细则》后不会存在管理空白,废止风险较小。
根据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废止《关于苏州市平江沧浪金阊三区农村村民住房预拆迁和预安置实施细则》的意见,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30日,即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14日。
******委员会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关于苏州市平江沧浪金阊三区农村村民住房预拆迁和预安置实施细则》(苏府〔2004〕134号)
******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根据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废止《关于苏州市平江沧浪金阊三区农村村民住房预拆迁和预安置实施细则》的意见,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30日,即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14日。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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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苏州市平江沧浪金阊三区农村村民住房预拆迁和预安置实施细则》(苏府〔2004〕134号)
******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