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章和******人民政府印发《苏州市姑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暂行办法》(苏府规字〔2015〕4号),该文件已执行10年。现决定结合姑苏区房屋征收搬迁工作现状,对该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修改后的《苏州市姑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30日,即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14日。
******委员会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苏州市姑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修改后的《苏州市姑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30日,即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14日。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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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苏州市姑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