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南岭路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广云路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南岭路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街道高标路与南岭路交叉口西北角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街道高标路与南岭路交叉口西北角建设南岭路加油站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111.2m2,主要建设内容为:加油站设置1座罩棚、1个站房(其中一层为营业厅、柴油发电机房、危险废物暂存间、内部洗漱间、公共卫生间,二层为办公区及仓库)、洗车房、精洗区、加油机以及SF储油罐(1台50m³柴油罐,1台50m³92#汽油罐及1台30m³92#汽油罐,1台45m³95#汽油罐)等,主要设备为:双层SF储油罐4个、加油机6台、三次油气回收系统1套、油罐液位1套、油罐渗漏警报器1套、柴油发电机1台、洗车平台2套、高压水枪1台等。项目油品预计年销售量为:0#柴油180吨、92#汽油750吨、95#汽油150吨。该项目属于二级加油站。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1)按照《湘潭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2024年湘潭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八个百分之百”要求。(2)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地面冲洗和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利用周边公用设施如厕,不产生生活污水;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和特大、暴雨应对措施,杜绝施工废水(黄泥水)直接排放。(3)合理安************居民,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4)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送指定的弃渣场填埋处理,不能填埋处理的收集后统一外运,严禁随意堆弃;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送到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理。外运渣土车辆须进行必要的加盖、防漏、防尘。(5)项目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经专用车辆运至现场施工使用。 2.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完善站区排水管网,项目应设置导流沟和应急池。加油区地面拖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采取隔油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最终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油站卸油、储油和加油系统须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确保15m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浓度控制要求,油气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1小时平均浓度值应小于等于25g/m3,油气处理装置排气口距地平面高度不应小于4m。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油泵等加油设备采取相应降噪减震措施,加强进出车辆管理,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油罐油泥、隔油沉淀池沉渣、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储油罐清洗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收集、处置需要详细记录的台账,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油罐清洗由专业单位进行操作。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时交由城市环卫部门处理。 6.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油品储存和输送设施的防腐防渗工作,安装液位监测系统和报警装置,在储油罐内进油管安装卸油防溢阀等风险防范措施,加油区设置导流沟和事故应急池,避免或者减缓项目发生油品泄露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营运期加强对输油、输气管道和加油加气、储油储气设备的维护管理,减少跑、冒、滴、漏。项目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消防用具。 8.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须使用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要求》(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制标准及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并经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符合标准的可在本项目使用。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须申报环保号牌,并登记挂牌后方可使用。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