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5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通讯地址: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分局(47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硫酸储存经营项目
| 洛阳市汝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汝安路东延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汝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占地面积10000m2******有限公司闲置场地,建成后可储存销售浓硫酸 80000t/a。总投资3200万元,环保投资19.35万元。
|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储罐大小呼吸及装车过程产生的硫酸雾,采取高液位储存、定期检查罐的密封情况等措施减少蒸发。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硫酸雾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灌装泵运行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一般固废贮存技术规范设置暂存场所,各类固废分类堆存。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废泵阀及配件和生活垃圾。废泵阀及配件暂存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收集桶收集暂存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储罐底部的残渣,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清运处置。 (五)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罐区、地面、水池、围堰等相关构筑物按照要求做好分区防腐防渗措施。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并做好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最大程度防范事故情况造成的风险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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