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行政服务股。公示期为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7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脱模布功能材料及高性能纤维织物智能制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淇县鹤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鹤淇产业集聚区)金沙江路西段南侧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淇县鹤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鹤淇产业集聚区)金沙江路西段南侧,生产工艺:1、脱模布复合膜工艺:原料、放卷、涂胶、复合、收卷。2、玻璃纤维布工艺:玻璃纤维、穿纱、编织、裁剪、收卷。3、玻璃纤维缝编毡工艺:涤纶(整经)、玻璃纤维、表面毡、穿纱及缝编准备、缝编、裁剪、收卷。4、玻璃纤维复合毡工艺:原料、穿纱及缝编准备、缝编、裁剪、收卷。主要设备:整经机、多轴向经编机、缝编机、短切毡型双轴向经编机、PUR热熔胶复合机等。项目总投资:10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涂胶、复合废气二次密闭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管网。 3、噪声 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设橡胶隔振垫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废丝及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分类暂存后外售,废催化剂固废间暂存后返回生产厂家再次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依托现有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淇县分局行政服务股 | 受理地点: |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 | 落款日期: | 2025年3月21日 |